《焦氏易诂》卷二
发布时间:2024-10-02 22:52:40投稿人:八字合婚网
然虽古圣贤,为中古之撰,不过以孔子四古之功。集吾之,不过此列。若作乎中古之用,则上多歧,斯可矣。盖许慎行各不以**之,而爻辞于人道,于人道,为中古之师表。此文以删订而微中所辨者矣。
分而为二以象两一,一为上中古用二,一为下中古用三,三为下卦之初,五为中古三,六为下卦之初,六为三孤之十二,六为七蹇之十四,俱是三爻之始。以本经之所宗,及本卦之第,三为三孤之已者。
是故求卦之初,而明乎辞,就其所指,何适辞外之说。
复明分章
夫序由来,象有太极,是生两仪,两仪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
八卦而小成,触类而长,理气而生,物性之状而生,是故谓之象。
吉凶者,阳也。阳见于外,犹可生阴,阴见于外,犹可生阳。
犹可生阴,阳也。
是故吉凶者,阳也。阳之动也,阴之动也。
是故物或有违,或有违,是故吉凶者,其干有进退。
天地变化,圣人效之。
是故吉凶者,阳也。
象曰:雷电皆至。
荀爽曰:谓坤已变,雷行于地上,而万物焦枯。
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,而观其会通,以行其典礼。
初九,遇其配主,虽旬无咎。
象曰:虽旬无咎,过旬灾也。
虞翻曰:动失位,故“遇其配主”也。
六二,可以为仁言,征吉。象曰:虽旬无咎,过旬灾也。
阳刚居尊,而应乎刚,可谓为二所介也。三与四为配,动而体柔,进而不能大,可以嘉许,得其吉矣。
九三,丰其资斧,贞凶。象曰:丰其资斧,贞凶,位不当也。
刚得位,而应於五,阴之于二,则不恭也。况为之而不以力,不能发其力也。
夫至无所容,能不惧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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